“词家从不觅知音”——吾之诗文,惟吾注之!

我对五四时期的文人,不取其格,而取其精神。民国文人有一个非常坏的毛病,就是他们自己打小就是启蒙八股,转头来为了“大众觉醒”,猛烈批判传统文言,而提倡所谓白话。这给后世留下来一个大BUG,那就是我们民众的精神随着文字的粗鄙而变得简单、卑劣。不过,民国文士关于文学精神之“认真、创新”却是值得褒赞的。读古诗词,首要的还是读诗韵,诗意,而非上来就在那里格什么诗体。同时,我们要相信,好的诗词真的不是因为对仗、格律来的,而是悠远的意境、贴合的韵律,能与读者形成“心与声”的共鸣使然。

为文当须取魏晋之风骨、唐宋之气韵、五四之格调!

古诗词的写作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。我初开始学作诗,韵律平仄,甚至于乐府、古体、近体,通通都不管。老友绿先生看不下去,委婉的让我看些格律方面的书。我心底里觉得格律古法实在是束缚人的才情,王国维先生有云,词之雅郑,在神不在貌。而且翻开诗经、古诗十九首,哪里有什么幺蛾子的格律,直到喜欢上了晚唐李商隐的诗。我现在对近体诗的意见是,能讲究格律平仄,就尽量使之符合规则。虚云和尚亦云,学佛的人,不持戒,就是枉然。格律平仄就是近体诗的戒。当然持戒乃是为了解脱。弘一法师后半生青灯古佛,就是严格持戒,律宗。但是弘一法师,终身未了情愁哀怨,是否悟道,不是我这个后生晚辈能够评论的,但是,那更上一层的境界,陶潜、苏轼所开辟的诗法词宗的大境界,我则欣欣然向往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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